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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机关2022年预算

日期:2022-01-21 06:36 来源:区房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二)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项目支出表

表五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六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表

表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表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朝编〔2021〕83号)文件精神,设立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内设12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法制科、房屋市场管理科、住房制度改革科、住房保障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服务安全管理科、房屋租赁管理科、综合审批服务科、信访办公室。

2.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管理、住房保障、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房屋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负责制定本区保障性住房使用分配方案和房源分配的协调、管理工作。指导本区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指导保障性住房入住后使用管理工作。

(3)负责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住房补贴发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直管公房政策指导工作。

(4)负责本区房屋市场及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负责房屋租赁市场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督管理。负责房产实测绘成果审核。

(5)负责本区房屋管理工作。研究拟订房屋征收计划。责任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安全评估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职能转变。区房管局应当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职能,加快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机关部门行政编制53人,实际50人;事业编制 77人,实际54人。离退休人员157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148人。

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工作。

2.市下放企业房屋及划拨直管公房日常管理工作。

3.辖区地下室、物业及房屋中介市场管理工作。

4.全区保障性住房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5.全区直管公房日常管理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3707.772104万元,比2021年19555.449661万元减少5847.67万元,下降29%。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0,548.933551万元,比2021年8527.8268万元增加2021.10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497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661.838553万元,比2021年10529.622861万元减少7867.7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5224.62242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8%,比2021年6226.77万元减少1002.147578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单位体制改革,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8483.149662万元,比2021年13328.679661万元减少4845.52999万元,减少36%,主要原因:减少2020年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资金9615万元项目。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机关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06450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4.9145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1.1495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22万元减少0.070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开支,促使费用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33.915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33.915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8.930000万元增加24.985000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体制改革,所有车辆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增加14辆车运行维护费。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机关部门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3180.986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62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74.2603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43.10600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机关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203.24020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1.71513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汽车29辆,原值275.697838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机关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5个,详见附件12。

十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1年年度本部门无财政事后绩效评价项目

十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5表)

6.财拨总表(预算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7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2表)

12.项目支出绩效表(预算13表)